日前,河北省房改、物价等部门发出文件,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,各市公有住房租金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提高0.5元。
据悉,这次提租是根据国家有关意见,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确定的。租金改革本着以当地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为依据、兼顾困难职工家庭利益的原则,使租金水平逐步达到折旧费、维修费、管理费、贷款利息、房产税5项成本租金水平。已达到成本租金水平的,应逐步向商品租金过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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